标而本之
标而本之治疗学术语。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在急则治其标的原则下,先治其标病,后治其本病。《素问·标本病传论》:“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王冰注:“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治序标本
治序标本辨证论治术语。指根据病气标本缓急决定治疗先后次序。可先本后标,或先标后本,或标本同治。《素问·至真要大论》:“是故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者,有取中气而得者,有取标本而得者…知标与本,用之不殆。”参标本、标而本之、本而标之、标本同治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