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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的分类:食品添加剂的分类方法有多种:(1)按来源分:有天然食品添加剂和人工化学合成品两大类。(2)按生产方法分类,有化学合成、生物合成(酶法和发酵法)、天然提取物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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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2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
2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2.1化学名称:(2-戊基-3-氧代-1-环戊基)-乙酸甲酯2.2分子式:C13H22O32.3结构式:2.4相对分子质量:226.3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3技术要求:3.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二氢茉莉酮酸甲酯含量(w)/%反式≥85附录A、附录B顺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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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3—2014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铵
0.05966——磷钼酸喹啉换算成磷酸氢二铵的系数;分别用20mL三氯甲烷萃取两次,收集萃取物于50mL烧杯中,汽浴蒸发至干(此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加入3mL硝酸,于汽浴中蒸发至近干。A.6.3.3测定:在283.3nm处,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以水调零,测定吸光度,试样溶液的吸光度不应高于标准溶液的吸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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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8—2014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删除了重金属含量指标要求及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氨工艺生产的氨水经吸收二氧化碳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用时取上层清液。A.4总碱量(以NH4HCO3计)的测定:A.4.1方法提要:试样中加入过量硫酸标准滴定溶液,在指示剂存在下,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返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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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2—2014 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12—2014《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B.3.2折光率的测定:B.3.2.1仪器和设备阿贝氏折光仪。m2——扁型称量瓶恒重后的质量的数值和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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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3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镍
表1感官要求要求项目海绵镍负载型镍色泽灰黑色、黑色黑色状态颗粒状颗粒状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已有25mL水的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白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4.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A.4.1.2.7硝酸银溶液:17g/L。A.4.1.3.2玻璃砂坩埚:滤板孔径5μm~A.4.2.2.3盐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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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9—2014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9—2014《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1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2结构式和平均相对分子质量:2.1结构式:C[CH2O(C3H6O)m(C2H4O)nH]4其中,氧化丙烯聚合度m,10~20;氧化乙烯聚合度n,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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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1—2014 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11—2014《食品添加剂异丙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A.4.2分析步骤:向100mL水中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刚出现,并保持30s不变,然后加50mL(约39g)试样,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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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3—2014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3—2014《食品添加剂乙酸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称取30g乙酸锌,加3mL冰乙酸和30mL水,微热使溶解;A.3.2分析步骤:称取0.2g干燥后的样品,精确至0.0001g,加40mL冰乙酸溶解,用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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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0—2014 食品添加剂 乙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10—2014《食品添加剂乙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和GB/T603之规定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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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4—2014 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用碳酸钙灼烧后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氧化钙。A.7氟(F)的测定:称取1.00g±0.01g试样,加水使试样完全润湿,滴加盐酸溶液(1+1)至试样完全溶解并过量2mL,加热至微沸,冷却后完全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m2——玻璃砂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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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7—2014 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7—2014《食品添加剂酶解大豆磷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表2理化指标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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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6—2014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6—2014《食品添加剂甘氨酸亚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加入3g碘化钾,盖上瓶塞,轻轻摇动,于暗处放置5min,加入2mL淀粉指示液,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蓝色消失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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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5—2014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甘氨酸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由甘氨酸和氢氧化钙反应,经降温结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甘氨酸钙。A.3.3分析步骤:称取约0.5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100mL水,溶解,加入15mL氢氧化钠溶液,加入0.1g钙羧酸指示剂,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蓝色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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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8—2014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8—2014《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A.2.1.5氢氧化钠溶液:40g/L。A.3.2分析步骤:称取0.15g干燥后的试样,精确至0.0001g,加30mL冰乙酸溶解,用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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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2—2014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02—2014《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4年11月1日起实施。A.2.1.2盐酸溶液:1+1。A.3.2分析步骤:称取约0.15g样品,精确至0.0001g,加50mL冰乙酸溶解,用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电位滴定法指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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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01—2014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
A.6.2.4冰乙酸溶液:1→100。准确量取2.0mL该溶液于锥形瓶中,加200mL水摇匀,加氨水溶液至氯化钴溶液由浅红色变为绿色,加10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6.0),加热至60℃,加5滴二甲酚橙指示液,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滴定溶液[c(EDTA)=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记录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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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2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前言:本标准代替GB8270—1999《食品添加剂甜菊糖甙》。或其他等效的色谱柱。A.3.1.4分析步骤:A.3.1.4.1混合标准品溶液的制备分别称取适量甜菊苷、瑞鲍迪苷A、瑞鲍迪苷B、瑞鲍迪苷C、瑞鲍迪苷D、瑞鲍迪苷F、杜克苷A、甜茶苷、甜菊双糖苷标准品,置于同一个容量瓶中,用乙腈水溶液完全溶解后定容,得到混合标准品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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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2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应按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0.8之间,否则应通过调整称样量来调整试样液浓度,再重新测定吸光度。加入5.0mL甲醇和1.0mL内标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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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3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铵
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吸收瓶中的吸收液,至溶液呈灰绿色为终点。A.6.3结果计算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w3按式(A.3)计算:式中:m1——灼烧后瓷蒸发皿和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A.7.3分析步骤:A.7.3.1浊度标准溶液的制备用移液管移取5.0mL浊度标准原液,置于100mL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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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2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
取此试样液置于1cm比色皿中,以乙醇盐酸溶液做空白对照,用分光光度计在525nm±5nm的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光度应控制在0.2~A.4.1.5甲醇溶液:50%。A.4.4.3系统适用性试验:在A.4.3参考色谱条件下,多次进样,对对照溶液进行色谱分析,分离度R应大于1.5,理论塔板数按矢车菊素-3-O-葡萄糖苷计算应不低于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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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3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珍珠岩
11A.5干燥减量(w)/%≤3.0A.6灼烧减量(w)/%≤7.0A.7无机砷(以As计)/(mg/kg)≤3.0A.8铅(Pb)/(mg/kg)4A.9附录A检验方法:A.1警示: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A.3.1.2氨水溶液:2+3。滴加氢氧化钠溶液生成白色胶状沉淀,加入过量时沉淀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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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6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取此试样液置于1cm比色皿中,以95%乙醇做空白对照,用分光光度计在420nm~称取0.6g空白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顶空瓶中。A.4.6.2待测组分:待测组分(正己烷、异丙醇和乙酸乙酯)的含量ωi,以毫克每千克(mg/kg)计,按式(A.3)计算:式中:Ai——试样溶液色谱图中待测组分峰面积与内标物峰面积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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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
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大肠菌群/(MPN/g)≤3.0GB4789.3沙门氏菌不得检出GB4789.4志贺氏菌不得检出GB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GB4789.10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5.0mL于50mL容量瓶中(使最终稀释液吸光度落在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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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标准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1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6年05月13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代替GB4578—2008。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糖精钠含量,ω/ .A.4.1.4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O4)=0.1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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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
标准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亚硫酸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6年05月13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代替GB1894—2005。以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淡黄色时,加入约3mL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即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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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标准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6年05月13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GB1890—2005。0.03207——磷钼酸喹啉与五氧化二磷的换算系数;m6——玻璃砂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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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
7.5附录A中A.3干燥失重,ω/%≤5.0附录A中A.4灼烧残渣,ω/%≤20.0附录A中A.5吸光度400nm≥20.0附录A中A.6砷(As)/(mg/kg)2.0GB5009.76铅(Pb)/(mg/kg)4.0GB5009.75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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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标准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6.3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高粱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6年05月13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GB9993—2005。A.2鉴别试验:A.2.1溶解性:溶于水及乙醇水溶液,不溶于石油醚和三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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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zip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11月13日前言:本标准代替GB10783—2008《食品添加剂辣椒红》。A.3.3分析步骤:准确称取一定量的试样(视试样色价高低进行适当调整)(精确至0.0002g),用丙酮稀释于100mL容量瓶中,再精确吸取稀溶液10mL,稀释至100mL,用分光光度计在460nm波长处,用丙酮作参比液,于1cm比色皿中测定其吸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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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花黄
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的纯度均为分析纯,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应按GB/T601、GB/T602和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取此试样液置于1cm比色皿中,以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pH5.0)为空白对照,用分光光度计在40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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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6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
附录A检验方法:A.1一般规定:本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的纯度均为分析纯,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应按GB/T601、GB/T602和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A.3pH(20g/L悬浮液)的测定:A.3.1仪器和设备:pH计:分度值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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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6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吸光度(610nm)0.01~A.3.2.2硼酸溶液:质量分数为2%。A.4二氧化硫(以SO2计)的测定:A.4.1原理:试样在氮气的保护下在酸性溶液中加热蒸馏,使二氧化硫游离蒸出,被双氧水溶液吸收,再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计算含量。B——分液漏斗;3g氧化镁或相当量的硝酸镁[Mg(NO3)·6H2O](6.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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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5—2014 食品添加剂 竹叶抗氧化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0615—2014《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A.3.3.2.5异荭草苷、荭草苷、异牡荆苷、牡荆苷、对香豆酸、绿原酸、咖啡酸、阿魏酸标准品:纯度≥98.0%。A.5.2.2甲醇(色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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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A.4.3分析步骤:A.4.3.1称取2.0g试样,精确至0.0002g,加20mL无二氧化碳的水溶解,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s不褪色为终点。A.10.5.1.2马来酸标准溶液的制备称取50mg马来酸标准品,精确至0.2mg,溶于适量水(必要时加入少量氢氧化钠溶液),转移至250mL容量瓶,用磷酸溶液稀释至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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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4月18日(总局2011年第52号公告)印发,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其他相关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管理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七)标签及说明书内容与报检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样张和样本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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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生产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生产者应当及时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审查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组织审查。(三)生产者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记录,其中包括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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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四)食品中该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方法;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产品类型、数量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设施,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企业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第十九条复合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标识外,还应当同时标示出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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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2.6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4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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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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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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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第十条卫生部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组织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检验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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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如:通常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清洁消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8.2.2.2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整改措施等,具体可参照附录A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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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养强化剂: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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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由卫生部于2012年6月11日卫监督发〔2012〕40号印发。重点做好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食品包装材料及其添加剂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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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羟基癸酸乙酯
质量规格要求:范围:本质量规格要求适用于由δ-癸内酯为原料制得的食品添加剂5-羟基癸酸乙酯。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5-羟基癸酸乙酯分子式:C12H24O3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216.3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技术要求: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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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甲基-5-噻唑基)乙醇丙酸酯
概述:食品添加剂2-(4-甲基-5-噻唑基)乙醇丙酸酯(2-(4-methyl-5-thiazolyl)ethylpropionate)是以2-(4-甲基-5-噻唑基)乙醇和丙酸为原料制得。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无色至黄色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状态透明液体香气带烘烤、坚果样香气GB/T14454.2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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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基2-甲基-3-呋喃基二硫醚
概述:食品添加剂糠基2-甲基-3-呋喃基二硫醚(Furfuryl2-methyl-3-furyldisulfide)是以由糠硫醇和2-甲基-3-巯基呋喃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分子式C10H10O2S2。2017年2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其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可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各类食品(GB2760-2014表B.1食品类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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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辛二酮
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溶解度(25℃)1g试样全溶于1mL95%(体积分数)乙醇中GB/T14455.34,5-辛二酮含量,w/%≥95附录A折光指数(20℃)1.414~1.424GB/T14454.4相对密度(20℃/20℃)0.908~0.918GB/T11540附录A食品添加剂4,5-辛二酮含量的测定:A.1仪器和设备:A.1.1色谱仪:按GB/T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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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基庚醛
概述:食品添加剂6-甲基庚醛(6-Methylheptanal)是以1-氯-5-甲基己烷和N,N-二甲基甲酰胺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6-甲基庚醛分子式:C8H16O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128.21(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技术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