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肉毒中毒
概述肉毒中毒(botulism)是由肉毒杆菌(Cl.botulinum)外毒素所致的中毒性疾患,人灵3种临床类型:食物型肉毒中毒、伤口型食物中毒和婴儿肉毒中毒,均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本病应与毒蕈中毒鉴别。一般多不用抗毒血清。按照外毒素的抗原性不同,可分类A~10天内,因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或继发肺炎等而死亡。
-
精制肉毒抗毒素
类别生物制品。剂量预防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00~冻干制品应按标签上规定的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轻摇使完全溶解。第1次可注射10倍稀释的抗毒素0.2ml,观察无紫绀、气喘或显著呼吸短促、脉搏加速时,即可注射第2次0.4ml,如仍无反应则可注射第3次0.8ml,如仍无反应即可将安瓿中未稀释的抗毒素全量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
传染病科门诊诊疗工作常规
并将必要的检验标本如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及细菌涂片,白喉患者的阳性分泌物涂片等带去。门诊对各种传染病的处理(1)消化道传染病:①霍乱、副霍乱、伤寒、副伤寒、菌痢、肉毒中毒、病毒性肝炎、较重的细菌性食物中毒、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灰髓炎、布鲁菌病等患者,都应设法入院治疗。
-
麻痹性讷吃
眼一咽肌型肌病除讷吃外,尚有眼睑下垂、吞咽困难、眼一咽肌缓慢进行性萎缩、面部及四肢肌肉亦可轻度受累,病性慢性进行性加重。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可侵犯咽喉肌,甚至成为唯一主诉,多伴全身性肌萎缩、无力和肌痛,并可有类风湿因子阳性,尿肌酸易增多(24小时排出量高于200毫克有诊断价值),肌电图和肌肉活检有助诊断。
-
肉毒抗毒素
2.4原液:2.4.1原料血浆:原料血浆的肉毒抗毒素效价(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ⅪH)应不低于以下标准:A型1000IU/mlB型600IU/mlC型200IU/mlD型600IU/mlE型600IU/mlF型200IU/ml血浆在保存期间,如发现有明显的溶血、染菌及其他异常现象,不得用于制备。3.1.2无菌检查: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ⅫA),应符合规定。
-
食郁肉中毒
是指因食密闭容器内生、熟变质肉类所致的中毒病。食郁肉中毒的病因病机:因食密闭容器内的变质肉类而出现中毒症状者。《诸病源候论·食郁肉中毒候》:“郁肉毒者,谓诸生肉及熟肉内器中密闭,其气壅积不泄,则为郁肉有毒。其轻者亦吐利烦乱不安。”本病类似于现代肉毒中毒病。
-
肌病瘫痪
概述:横纹肌由许多纵向并列的肌纤维即肌细胞聚集而成。突触间腔的后部为运动终板的后膜,乙酰胆碱能引起该膜内内子平衡的改变(去极化),产生终板电位而肌肉收缩。如吞咽肌与咀嚼肌受累,则出现沮嚼吞咽困难。呼吸肌与膈肌受累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心率加速,严重时可昏迷以至死亡,称为重症肌无力危象。
-
神经型食物中毒
概述:肉毒杆菌食物中毒(clostridiumbotulinumfoodpoisoning),亦称肉毒中毒(botulism),是因进食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临床上以恶心、呕吐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眼肌及咽肌瘫痪为主要表现。本菌芽胞体外抵抗力极强,干热180℃、15分钟,湿热100℃、5小时,高压灭菌120℃、20分钟则可消灭。
-
细菌性食物中毒
概述:细菌性食物中毒(bacterialfoodpoisoning)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感染性疾病。3日内自愈;部分畏寒、发热、乏力。对症治疗:呕吐腹泻明显、脱水严重者,可静脉或口服补液,可选用口服补液盐(使用方法同霍乱补液)、静脉滴注生理盐水、葡萄糖氯化钠等,注意纠正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
-
肉毒棱菌
肉毒棱菌(cl.botulinum)为腐物寄生菌,广泛分布于土壤和动物粪便中。内毒毒素是一种嗜神经毒素,经肠道吸收后进入血液,作用于脑神经核、神经接头处以及植物神经末梢,阻止乙酰胆碱的释放。肉毒中毒的发生,主要由于豆类、肉类、腊肠及罐头食品等被肉毒梭菌或芽胞污染,在厌氧条件下繁殖产生外毒素,被人食入所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