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效评定等级
1.无症状各类功能障碍者,经康复治疗后可以独立生活和工作,无任何自觉功能障碍者。2.有症状能完全独立生活与工作可以完全独立,但残存有轻度的功能障碍。3.部分独立稍借他人或器械的帮助可以独立生活及工作者,如听力障碍在藉助助听器下,可与他人正常沟通语言交流,或中风后藉助手杖可以步行及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