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製法
先炒石灰,以木札着灰中試之,火出爲度,以地骨皮銼5鬥,以水1石5鬥,煮取9鬥半,去滓,以淋石灰三次澄,以灰汁和曲與柏脂粉拌米,用外、米、曲、柏脂粉多少,一如常醞法,次於淨器,着曲、米、汁、粉在內,蜜封28日,開壓去滓,取清酒。
5 用法用量
每服5-7合,常令酒氣相接取效。
7 摘錄
《聖濟總錄》卷十八
先炒石灰,以木札着灰中試之,火出爲度,以地骨皮銼5鬥,以水1石5鬥,煮取9鬥半,去滓,以淋石灰三次澄,以灰汁和曲與柏脂粉拌米,用外、米、曲、柏脂粉多少,一如常醞法,次於淨器,着曲、米、汁、粉在內,蜜封28日,開壓去滓,取清酒。
每服5-7合,常令酒氣相接取效。
《聖濟總錄》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