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緩釋片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bù luò fēn huǎn shì piàn

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布洛芬緩釋片

2.2 漢語拼音

Buluofen Huanshi Pian

2.3 標準號

WS-366(X-321)-99

2.4 拉丁文或英文

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Tablets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布洛芬(Cl3H18O2)

2.6 性狀

本品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2.7 鑑別

取本品的細粉適量,加0.4%氫氧化鈉溶液製成每lml中含布洛芬0.25mg的溶液,濾過,取續濾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V A)測定,在265與273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在245與271nm的波長處有最小吸收,在259nm的波長處有一肩峯。

2.8 檢查

釋放度 取本品,照釋放度測定法(中國藥典 1995年版二部附錄 XD第一法),採用溶出度測定法第一法裝置,以磷酸緩衝液(pH7.2)900ml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150轉,依法操作,經1、3、6和8小時時,各取溶液5ml濾過,並即時在操作容器中補充相同溫度的上述溶液5ml,取續濾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IV A),在264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收度;另精密稱取

布洛芬對照品適量,加磷酸緩衝液(pH7.2)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lml約含300μg的溶液,同法測定吸收度。分別計算出每片在不同時間的釋放量。本品每片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佈 廣東省藥品檢驗所 審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會 審訂 廣州市醫藥工業研究所 提出

雅柏藥業(中國)有限公司

本標準自1999年12月11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保護期6年,保護期內,其他單位不得仿製。

1、3、6和8小時時的釋放量應分別相應爲標示量的15~35%、35~70%、65~95%和80%以上,均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 1995年版二部附錄 IA)。

2.9 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二部附錄V D)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醋酸鈉緩衝液(取醋酸鈉6.13g,加水750m1,振搖使溶解,用冰醋酸調節pH值至2.5)-乙睛(40:6)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63nm,理論板數按布洛芬峯計算應不低於1100。

測定法 取本品20片,除去薄膜衣後,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布洛芬0.1g),置200ml量瓶中,加甲醇100ml,振搖30分鐘,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棄去初濾液,取續濾液,精密量取20μl注人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布洛芬對照品,同法測定。按外標法計算,即得。

2.10 作用與用途

品系非甾體類抗炎藥,有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適於減輕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炎症扭傷勞損下腰疼痛肩周炎滑囊炎肌腱腱鞘炎;其他症狀痛經牙痛和術後疼痛類風溼性關節炎骨關節炎以及其他血清陰性(非類風溼性)關節疾病。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1.活動消化潰瘍

2對本藥物過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類固醇類抗炎藥誘發哮喘鼻炎蕁麻疹患者

2.13 劑量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通常劑量爲一日服用2次(早、晚各1次),一次1~2片,或遵醫囑.晚間服藥可使療效保持一夜,亦有助於防止晨僵。

2.14 標示量

應爲標示量的93.0~107.0%

2.15 類別

2.16 製劑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通常劑量爲一日服用2次(早、晚各1次),一次1~2片,或遵醫囑.晚間服藥可使療效保持一夜,亦有助於防止晨僵。

2.17 規格

0.3g。

2.18 貯藏

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2.19 有效期

暫定二年。

3 布洛芬緩釋片介紹

3.1 藥品類型

化學藥品

3.2 藥品名稱

布洛芬緩釋片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本品爲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用於減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也可用於感冒和流感引起的發熱

3.9 規格

0.2克

3.10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3.11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3.12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3.13 注意事項

1.本品爲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必須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後服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感冒藥)。

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飲料

5.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6.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4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且爲緩釋劑型,可使藥物在體內逐漸釋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續12小時止痛。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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