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布洛芬咀嚼片介紹
2.1 藥品類型
化學藥品
2.2 藥品名稱
2.3 藥品漢語拼音
2.4 藥品英文名稱
2.5 成份
2.6 性狀
2.7 作用類別
本品爲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2.8 適應症/功能主治
用於兒童減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牙痛,也可用於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2.9 規格
50毫克
2.10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後嚥下。12歲以下兒童用量請見下表:年齡(歲)體重(公斤)一次用量(片)次數313-152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4-616-213隔4~6小時重複用藥17-922-274次,24小時不超過4次。10-1228-325
2.11 禁忌
1.對本品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12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2.13 注意事項
1.本品爲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4.用藥期間如出現胃腸道出血,肝、腎功能損害,視力、聽力障礙,血象異常,應立即停止用藥。
6.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2.14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的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15 藥理作用
2.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