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技術名
單個核細胞單採
除和一般獻血員的標準相同外(詳見國家衛生部頒發的《獻血體格檢查參考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必須出血、凝血時間正常,血小板功能正常,血小板計數>150×109/L,白細胞計數及分類正常。患者單採血小板供自身輸血時,其標準爲:出血、凝血時間正常,血小板功能正常,血小板計數>80×109/L,白細胞計數及分類正常。
單個核細胞單採間隔時間應在2周以上。
患者單採單個核細胞供治療用,其標準爲:出血、凝血時間正常,血小板功能正常,血小板計數、白細胞計數及分類正常。
術前1-2h靜脈推注地塞米松10mg,餘同血小板單採。
1.單採過程中嚴密監測獻血員/患者生命體徵。
2.單採過程中嚴密注意獻血員/患者對抗凝劑的反應,若出現異常反應,應迅速處理。
3.嚴格無菌操作,預防感染及單採成分被污染。
4.單採前應向獻血員/患者或家屬說明單採的目的、過程及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及意外,並要求其簽字。
5.每次單採應有詳細的記錄,並注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