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級醫院醫療實際,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脣裂、齶裂、下頜骨骨折、乳牙中齲、乳牙慢性牙髓炎、個別乳磨牙早失、複發性口腔潰瘍、口腔扁平苔蘚、口腔念珠菌病等縣級醫院9個常見口腔科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級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並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級醫院版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級醫院亦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2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臨牀路徑管理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口腔科9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複發性口腔潰瘍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複發性口腔潰瘍(ICD-10:K13.75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口腔黏膜病學》(第三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結合病史複發性、自限性、週期性特點,及臨牀症狀體徵做出診斷。
1.病史規律:
(1)複發性:有至少2次複發性口腔潰瘍發作病史;
(2)自限性;
(3)週期性。
2.臨牀表現:
(3)潰瘍呈圓形或橢圓形,中心略凹陷,周圍有充血紅暈,表面有黃色假膜;
(4)輕型潰瘍直徑約2-5mm;口炎型(皰疹樣)潰瘍直徑稍小,可出現十餘個至數十個散在分佈的小潰瘍;重型(腺周口瘡)潰瘍可深達黏膜下層,常單發,直徑大於5 mm,癒合後常留有瘢痕;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口腔黏膜病學》(第三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符合上述診斷依據,患者本人知情同意接受治療,無藥物治療的禁忌證。
1.局部治療:以消炎、止痛、促進癒合爲原則。
(1)消毒防腐藥物;
(2)止痛藥物;
(3)促進癒合藥物;
(4)局部應用糖皮質激素;
(5)物理治療。
2.全身治療:
(2)免疫增強劑;
(3)其他輔助治療藥物。
3.衛生保健宣教。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13.752複發性口腔潰瘍。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門診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首診。
1.必須詢問的病史:口腔病損以往發生的誘因,發病的狀況(潰瘍是否反覆發作、間歇期長短、發作潰瘍的部位、個數、大小、癒合時間、愈後有無瘢痕等)、就診、治療、使用藥物等的經過。
(1)皮膚病損、外陰病損、眼部病損。
(2)其他相關全身疾病。
(5)其他實驗室檢查。
4.1.6 (六)藥物的選擇與治療時機。
1.局部治療:以消炎、止痛、促進癒合爲原則。
(1)去除各種刺激因素:如去除牙垢牙石,保持口腔衛生,調整咬合,去除不良刺激因素;
(2)消炎類藥物:
③含漱劑:0.02%呋喃西林、西吡氯胺漱口液、0.1%高錳酸鉀液含漱,每天4-5次,每次10ml,含於口中5-10分鐘後唾棄;
(3)止痛藥物:1%普魯卡因或2%利多卡因液稀釋後飯前含漱。
(4)腐蝕性藥物:將潰瘍面擦乾,表面塗布麻醉劑後蘸取小量藥液置於潰瘍面上,至黏膜變白爲止。
(5)局部應用糖皮質激素曲安奈德混懸液加等量的2%利多卡因液,每1-2周局部封閉1次。
(6)物理治療:治療時間視病情而定;
2.全身治療:
(1)糖皮質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劑:對頻繁發作的重型或口炎型(又稱皰疹樣)複發性口腔潰瘍者可聯合應用,視病情而定;
①波尼松片5mg口服,每日3次,每次2片;
②地塞米松片0.75mg口服,每日3次,每次2片。
(2)免疫增強劑:應用視病情而定;
(3)其他輔助治療藥物:針對系統性疾病、精神神經症狀、營養狀態可用H2受體阻滯劑;硫酸亞鐵、葉酸、複合維生素B、維生素C、富馬酸亞鐵、鐵製劑等補充維生素和微量元素。
3.衛生保健宣教。
4.1.7 (七)療效標準。
4.1.8 (八)預防。
尋找復發誘因,避免和減少誘發因素的刺激。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治療過程中,出現或符合以下情況時:
4.出現嚴重併發症者;
出現變異情況,必要時需進行相關輔助檢查(血細胞分析、免疫功能、活體組織檢查、結核菌素試驗、胃腸道檢查等)診斷和治療,以及請相關學科會診。
4.1.10 (十)參考費用標準:20-80元
4.2 二、複發性口腔潰瘍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複發性口腔潰瘍(ICD-10:K13.75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初診日期:年月日 複診日期:年月日
時間 | 首診 | 複診 |
主要診療工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成初步病情評估和治療方案 □ 簽署治療計劃和治療費用知情同意書 | □ 記錄治療後病情變化 |
重 點 醫 囑 | □ 消毒防腐藥物 □ 止痛藥物 □ 糖皮質激素局部應用 □ 物理治療 □ 潔治 全身治療 □ 免疫增強劑 □ 其他輔助治療藥物 化驗檢查 □ 血常規 □ 其他實驗室檢查 臨時醫囑: □ 相關科室會診 □ 疾病預防和注意事項宣教 | 長期醫囑 □ 消毒防腐藥物 □ 止痛藥物 □ 潔治 化驗檢查 □ 結核菌素試驗 □ 其他實驗室檢查 臨時醫囑: □ 相關科室會診 □ 疾病預防和注意事項宣教 □ 定期複查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
表單下載:複發性口腔潰瘍臨牀路徑表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