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清 章虛谷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經解

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閉,黃膽,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趾不用。爲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盛者,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