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清 章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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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經解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肌肉,脣舌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肉萎人中滿;人中滿,則脣反脣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脾主肌肉脾經氣絕,故肌肉先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