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腹滿
高雲。心腹。心之下腹之上也。滿。脹滿也。
旦食則不能暮食
吳雲。是朝寬暮急。張雲。內傷脾腎。留滯於中。則心腹脹滿。不能再食。
志雲。鼓脹者。如鼓革之空脹也。此因脾土氣虛。不能磨谷。故旦食而不能暮食。以致虛脹如鼓也。
張雲。雞矢之性。能消積下氣。通利大小二便。蓋攻伐實邪之劑也。凡鼓脹由於停積。及溼熱有餘者。皆宜用之。若脾腎虛寒發脹。及氣虛中滿等證。最所忌也。誤服則死。正傳雲。用羯雞矢一升。研細。炒焦色。地上出火毒。以百沸湯淋汁。每服一大盞。調木香檳榔末。各一錢。日三服。空腹服。以平爲度。又醫鑑等書雲。用幹羯雞矢八合。炒微焦。入無灰好酒三碗。共煎幹至一半許。用布濾取汁。五更熱飲則腹鳴。辰巳時行二三次。皆黑水也。次日覺足面漸有縐紋。又飲一次。則漸縐至膝上而病癒矣。此二法似用後者爲便。簡按聖濟總錄。治鼓脹旦食不能暮食。雞屎醴法。雞屎幹者。上一味爲末。每用醇酒。調一錢匕。食後臨臥服。宣明論。雞屎醴散。雞屎醴。幹者炒。大黃。桃仁。各等分。上爲末。每服二錢。水盞半。生薑三片。煎七分。食前服。此他有數方。宜根據證而擇用。(千金。產後中風。雞糞酒。婦人良方引。作雞屎醴。雞糞一升。熬令黃。烏豆一升。熬令聲絕。勿焦。以清酒三升半。先淋雞糞。次淋豆。取汁。一服。一升。溫服取汗。)
一劑知二劑已
吳雲。知。效之半也。已。效之至也。
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吳。已下句。注云。言雖是飲食不節。時有病者。但此病且已之後。時有自然病者。此由病氣聚於腹。未盡已也。病根未拔。故亦復發焉。簡按雖然。諸注未妥。吳注稍通。時故當病氣。甲乙。作因當風氣。無時字。
支滿
張雲。滿如支膈也。
先聞腥臊臭
馬雲。金匱真言論。肝其臭臊。肺其臭腥。張雲。肺主氣。其臭腥。肝主血。其臭臊。肺氣不能平肝。則肝肺俱逆於上。濁氣不降。清氣不升。故聞腥臊。而吐清液也。
出清液
簡按王注窈漏。謂陰戶。又見骨空論注。此乃爲白沃之屬也。馬則非之。爲清涕從鼻出之義。吳同。考上文。張注爲吐清液者。似是。
婦人良方。駱龍吉曰。夫肝藏血。受天一之氣。以爲滋榮者也。其經上貫膈。布脅肋。今脫血失精。肝氣已傷。故血枯涸而不榮。胸脅滿。以經絡所貫也。然妨於食。則以肝病傳脾胃。病至則先聞腥臊臭。出清液。則以肝病而肺乘之。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皆肝病血傷之證也。
中氣竭
吳本。竭下有及字。馬雲。醉以入房。致使醉則損傷其中氣而竭絕。入房則勞其肝氣而受傷。蓋司閉藏者。腎也。司疏泄者。肝也。故入房不惟傷腎。而且傷肝。張雲。血枯者。月水斷絕也。致此之由。其源有二。一則以少時有所大脫血。如胎產既多。及崩淋吐衄之類。皆是也。一則以醉後行房。血盛而熱。因而縱肆。則陰精盡泄。精去則氣去。故中氣竭也。夫腎主閉藏。肝主疏泄。不惟傷腎。而且傷肝。及至其久。則三陰俱虧。所以有先見諸證。如上文所云。而終必至於血枯。則月事衰少不來也。此雖以女子爲言。若丈夫有犯前證。亦不免爲精枯之病。則勞損之屬皆是也。
烏鯽骨
諸本。鯽。作。簡按說文。。烏魚也。又。或從即。知鯽一字。本草。作烏賊。羅願雲。此魚有文墨可法則。故名烏。者。則也。骨名螵蛸。象形也。王所謂古本草經。即證類白字文。吳雲。烏骨。澀物也。可以止血。張雲。氣味鹹溫下行。故主女子赤白漏下。及血閉。(以上神農本經)血枯。其性澀。故亦能令人有子。李時珍雲。烏骨。厥陰血分藥也。其味鹹而走血也。故血枯血瘕。經閉崩帶下痢。厥陰本病也。厥陰屬肝。肝主血。故諸血病皆治之。
茹
張雲。茹。亦名茹。即茜草也。氣味甘寒無毒。能止血治崩。又能益精氣。活血。通血脈。按甲乙經。及太素。新校正。俱作茹者。非。蓋茹有毒。豈血枯者所宜。皆未之詳察耳。志雲。茹。當茹。高雲。茹。舊本誤茹。今改。簡按本草。有茹。而無茹。故新校正雲。當改作。然南齊王子隆年三十一。而體過充壯。常服蘆茹丸。以自銷損。證類本草茹條。引本篇王註文。知是蘆一音。古通用。張則以爲茹一名。考詩鄭風。茹在阪。爾雅。茹。也。郭注。可以染絳。邢疏。一名地血。齊人謂之茜。別錄。茜根。一名茹。乃以爲茹一名者非。然血枯所用。當是茹。故志。高。並仍張注。而改茹。極是。李時珍雲。茜根。色赤而氣溫。味微酸而帶鹹。色赤入營。氣溫行滯。味酸入肝。而鹹走血。手足厥陰血分之藥也。專於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經水不通。以一兩煎酒服之。一日即通。甚效。此可以爲張注之左證矣。四烏骨。一茹。諸家不釋。聖濟總錄。烏賊魚骨。去甲。四兩。茹一兩。婦人良方同。此蓋謂茹用烏骨四之一。古法不必拘於秤量。故云爾。
張雲。雀。即麻雀也。李時珍雲。俗呼老而斑者。爲麻雀。簡按王注氣味主療。見於別錄。遂雲。茲四藥用入房焉。誤。
鮑魚汁
馬雲。俗謂之醃魚滷。張雲。鮑魚。即今之淡乾魚也。諸魚皆可爲之。惟石首鯽魚者爲勝。其氣味辛溫無毒。通血脈。益陰氣。煮汁服之。能同諸藥。通女子血閉也。以上四藥。皆通血脈。血主於肝。故凡病傷肝者。亦皆可用之。李時珍雲。鮑魚。別錄既雲。勿令中鹹。即是淡魚無疑矣。簡按婦人良方。聖濟總錄。並雲。以鮑魚煎湯下。以飯厭之。馬以鮑魚爲醃魚。以汁爲滷。並誤。(千金翼。治婦人漏血崩中。鮑魚湯。鮑魚。當歸。阿膠。艾葉。凡四味。可見其有益陰之功也。)
利腸中及傷肝也
吳刪及傷肝也四字。非。
小腹盛
馬雲。少腹盛滿。
皆有根
吳雲。根。病之所窮止也。
可治不
馬雲。不。否同。
張雲。伏。藏伏也。梁。梁堅硬之謂。按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心脈微緩。爲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時唾血。又經筋篇曰。手少陰之筋病。內急心承伏梁。故五十六難曰。心之積。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其義本此二篇。然觀本節雲。齊上爲逆。齊下爲從。下節雲。環齊而病。病名伏梁。是又不獨以心積爲伏梁也。蓋凡積有內伏而堅強者。皆得名之。故本篇獨言伏梁者。其總諸積爲言。可知也。吳雲。伏梁。言如潛伏之橋樑。爲患深着之名。此與難經論伏梁不同。彼爲心之積。是髒之陰氣也。此爲聚膿血。是陽毒也。
裹大膿血
志雲。裹大。如囊之裹物而大也。簡按此說迂僻。不可從。
每切按之
吳雲。謂以手切近而按之。張雲。按。抑也。高雲。每急切而按摩之。必真氣受傷。故致死。
此下則因陰
馬雲。其下與足之三陰而相因。必有時亦下有餘之膿血。志雲。此下。謂少腹。陰。前後二陰也。簡按當從志注。
生膈
挾胃脘
甲乙。挾。作根據。
吳雲。內潰之癰。不顯於外也。
此久病也
張雲。此非一朝夕所致者。延積既久。根結日深。
居齊下爲從
吳雲。齊。臍同。齊下之分。大小腸。膀胱之所部也。皆能受傷。即膿血穿潰。而不繫人之生死。故爲從。
勿動亟奪
馬雲。不可輕動之也。如上文切按之謂。必數數瀉以奪之。則可以漸減。而不使之上迫耳。吳雲。動。動胃氣也。動大便也。亟。數也。奪。謂下之也。言勿得動胃氣行大便。而數奪之也。高雲。勿動亟奪。猶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奪之。不當亟奪而妄奪。必真氣受傷而致死。簡按高注允當。今從之。
論在刺法中
髀股
甲乙。千金。根據腰股。
環齊
王注奇病論雲。環。謂圓繞如環也。
風根
張雲。即寒氣也。如百病始生篇曰。積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積。即此謂也。汪雲。此風根也。四字疑衍。或鬱而不已。氣化爲風。故曰風根。簡按張注義略通。今從之。
肓之原在齊下
吳雲。腔中無肉空腋之處。名曰肓。(腋。疑隙誤。)原。源也。臍下。氣海也。一名脖。靈樞曰。肓之原。名曰脖。(出九針十二原。)此之謂也。簡按吳釋肓乃似。張解募原。恐無明據。左傳成公十年雲。疾居肓之上膏之下。說文。肓。心下膈上也。(下上原錯。今從左傳音義引。)傅氏左傳辨誤雲。杜雲。肓。膈也。心下爲膏。愚考素問刺禁篇雲。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楊上善雲。心下膈上爲肓。曾親觀豬髒心膈之處。方憶膈者隔也。自膈以上。皆心肺清潔之屬。自膈以下。皆腸胃污濁之屬。則心在上。膈在下。固矣。而心下有微脂爲膏。膈上有薄膜爲肓也。其痹論又云。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燻於肓膜。注云。肓膜。謂五臟之間。膈中膜也。則正與心下之微脂相對。益明矣。傅此說太詳備。可謂發前注所未發矣。
爲水溺澀之病
吳雲。水溺。小便也。志雲。蓋風邪之根。留於臍下。動之則風氣淫。而鼓動其水矣。水溢於上。則小便爲之不利矣。高雲。此伏梁之在氣分。不同於裹大膿血之伏梁也。簡按志。水下句。與諸注異。
高梁
馬雲。。癲同。簡按。說文。病也。一曰。腹脹也。乃從者。而戰國策。爲癲狂之癲。古通用可知矣。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誤。(詳出宣明五氣篇。)甲乙作疽。似是。
張雲。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藥。鍊金石之類。皆能助熱。亦能銷陰。凡病熱者。所當禁用。高雲。熱中消中者。精血內竭。火熱消爍。皆富貴人之病也。富貴之人。濃味自養。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富貴之人。土氣壅滯。宜升散其上。鎮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簡按據張注。禁上。闕一不字。
悍
熊音。。音票。急也。悍。音汗。猛也。(二字。見陰陽應象大論。)
更論
甲乙。作當愈甚三字。
膺腫頸痛胸滿
馬雲。膺頸胸腹。皆在上中二焦也。今膺腫頸痛。胸滿腹脹。則下氣上逆。病名曰厥逆。甲乙。膺。作癰。簡按癰。壅同。詳見於氣厥論。
名厥逆
張雲。此以陰並於陽。下逆於上。故病名厥逆。
須其氣並
入則喑
張雲。陽氣有餘於上。而復灸之。是以火濟火也。陽極乘陰。則陰不能支。故失聲爲喑。
虛則狂
張雲。陽並於上。其下必虛。以石泄之。則陽氣隨刺而去。氣去則上下俱虛。而神失其守。故爲狂也。
懷子之且生也
志雲。且生者。謂血氣之所以成胎者。虛繫於腹中。而無經脈之牽帶。故至十月之期。可虛脫而出。簡按且生。志意似指分娩之際。而味經文。殊不爾。吳雲。生者無後患之意。
身有病
汪昂雲。病字。王註解作經閉。按婦人懷子。多有嘔惡頭痛諸病。然形雖病。而脈不病。若經閉。其常耳。非病也。
無邪脈也
張雲。身病者。脈亦當病。或斷續不調。或弦澀細數。是皆邪脈。則真病也。若六脈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爲胎氣無疑矣。
三陽之動
動。甲乙作盛。張雲。陽脈者。火邪也。凡病熱者。必因於陽。故三陽之脈。其動甚也。
甲乙。盛下有在字。下同。
入陰也
張雲。人迎足陽明脈。所以候陽也。如終始禁服六節髒象等篇。俱詳明其義。凡邪熱在表。三陽既畢。則入於陰分矣。簡按吳。入上。補未字。非。
陽入於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