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脹論篇第三十五

其脈大

(止)

陽爲腑

馬雲。脈見於寸口。其脈大者。以邪氣有餘也。其脈堅者。以邪氣不散也。其脈澀者。以氣血澀滯也。故爲脹。然脈大而堅者爲陽脈。其脹在六腑。脈澀而堅者爲陰脈。其脹在五臟也。張雲。大都洪大之脈。陰氣必衰。堅強之脈。胃氣必損。故大堅以澀。則病當爲脹。一曰脈病在陰。則脹在髒。脈病在陽。則脹在腑。亦通。

三者皆存焉

甲乙。三、作二是。志雲。此病在氣而及於臟腑血脈之有形。故三者皆存焉。

胸脅

甲乙。郭、作廓。張雲。排擠於臟腑之外。以胸脅爲郭。而居於皮膚之中。是即脹之所舍。

匣匱之藏禁器

說文。匣、匱也。又匣匱也。載侗六書。故今通以髒之大者爲匱。次爲匣。小爲櫝。簡案、禁器、蓋禁祕之器。

願聞其故

馬雲。此處必闕。乃岐伯言。張志同。

臟腑之郭也

甲乙。郭上有城字。張雲。胸腹者。所以保障五內。故爲臟腑之郭。

宮城

馬雲。按黃帝時本紀。記其民不習僞。官不懷私。市不預價。城郭不閉。則此時有宮城矣。張雲。膻中胸中也。肺覆於上。膈膜障於下。爲清虛周密之宮。心主之所居也。故曰宮城。

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戶

張雲。閭、巷門也。裏、鄰里也。周禮五家爲比。五比爲閭。蓋二十五家爲閭也。風俗通曰。五家爲軌。十軌爲裏。蓋五十家爲裏也。胃之五竅。爲閭里門戶者。非言胃有五竅。正以上自胃脘。下至小腸大腸。皆屬於胃。故曰閭里門戶。如咽門賁門幽門闌門魄門、皆胃氣之所行也。故總屬胃之五竅

廉泉玉英

馬雲。即玉堂。俱任脈經穴

營氣循脈

(止)

工在疾瀉

甲乙。並脈、作並血脈。循分、作循分肉三裏上有取字。注云。靈樞營氣循脈爲脈脹。衛氣並脈循分肉膚脹。一下、一本作分。下同。樓氏以此三十九字。移下文黃帝曰善。何以解惑之上。雲。原誤在病各有形之下。黃帝曰。願聞之上。有三裏而瀉之上。當有脫簡。甲乙雲。凡五臟六腑之脹。皆取三裏三裏者。脹之要穴也。張雲。清者爲營營在脈中。其氣精專。未即致脹。濁者爲衛。衛行脈外。其氣疾滑利。而行於分肉之間。故必出衛氣之逆。而後病及於營。則爲脈脹。是以凡病脹者。皆發於衛氣也。衛氣逆而並於脈。復循分肉之間。故爲膚脹三裏足陽明經穴陽明五臟六腑之海。而主肌肉。故脹在肌膚者。當以針瀉之。一下三下。謂一次再次三次也。蓋邪有遠近。故瀉有難易耳。

肺脹

金匱要略雲。上氣喘而躁者。屬肺脹。又云。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水氣。簡案、本節肺脹蓋謂腫脹中屬肺者。與金匱所論不同。

央央

張雲。困苦貌。

濯濯

張雲。腸鳴水聲也。馬雲。按邪氣臟腑病形篇。有大腸者諸證。與此同。

氣癃

張雲。膀胱氣閉小水不通也。

輕輕然

甲乙作殼殼然。

久塞其空

馬雲。虛則補之。其穴空。皆正氣充塞。志雲。塞其空者。外無使經脈膚腠疏空。內使臟腑之神氣充足。自無厥逆之患矣。此良工治未病也。張氏醫通雲。按諸脹統言無問虛實。工在疾瀉。次雲補虛瀉實。神歸其室。二說相左。其義何居。原夫諸脹之因。良由衛氣僭逆。故宜疾瀉以下其氣。氣下則脹消矣。衛爲水谷之悍氣。常行脈外。不能入於脈。今以僭逆過甚。乃並居營分而入於脈。則爲脈脹。衛氣並脈循分肉間。則爲膚脹。故昭揭於臟腑諸脹之前。且言凡此諸脹。其道在一。故其治總不越針三裏。以疾瀉之也。明知逆順者。知胃逆之甚與不甚也。針數不失者。隨近遠之一下三下也。

然後厥氣在下

甲乙。後、作而。

乃合爲脹

甲乙。合、作舍。

合之於真三合而得

張雲。不得其真。所以生惑。脹雖由於衛氣。然有合於血脈之中者。在經脈也。有合於髒者。在陰分也。有合於腑者。在陽分也。三合既明。得其真矣。志雲。元真之氣。通會於腠理。與營衛合併。而充行於形身者也。故營衛二氣。合之於真元三合。而得其厥逆之因矣。簡案、即上文三者皆存焉之義。

不下者

張雲。脹不退也。

陷於肉肓中氣穴者也

張雲。上文雲。一下三下者。言針當必陷於肉肓。亦必中於氣穴然後可以取效也。張注痹論肓膜雲。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不獨以胸膈爲言。姚氏雲。按金匱玉函曰。腠者。是三焦會元真之處。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夫臟腑之文理。乃臟腑募原肉理。而肉理之中有脈系。衛氣陷於肓膜。而入於脈絡。故當取之氣穴。王芳侯雲。按素問氣府論。氣穴論。總屬手足三陰三陽經脈。而分府與穴者。謂腑者藏也。壓遏血氣之藏於內也。穴者窟也。氣從此而出入者也。

必更其道

張雲。三而不下。必未得其所也。故當更穴再刺之。

必審其KT

張雲。脣瘍曰KT。蓋脹之微甚。必見於脣。故當審之於此。以察其虛實。然KT字未妥。必脈字誤也。簡案、KT又作HT。即診同。難經本義。劉仁木序。KT、KT深淺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