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明 朱橚;滕碩;劉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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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辨不可吐

太陽病惡寒發熱自汗出。而反不惡寒熱。關上脈細數者。不可吐之。夫少陰病。其人慾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手足寒。脈弦遲。乾嘔。此膈上有諸四逆者。不可吐之。諸虛羸。不可吐之。新產者。不可吐之。病者。惡寒而不欲近衣。不可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