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校勘學是研究文獻校勘的理論和方法的專門學科。校,即考覈查對;勘,即複覈審定。校勘意爲互相校覈而定其僞誤異同。
校勘古稱校讎,故校勘學又稱校讎學。此學始於西漢,成帝詔劉向領校中五經祕書,其子劉歆繼其業。清代校書頗盛,官私刻本,多精加校勘,列舉各本異同、以求復原存真,或於書後撰校勘記。
現代校勘學的內容大體包括:校勘的意義、校勘的歷史、校勘的內容與方式、校勘的依據和條件、校勘的態度和方法,以及校記的書寫與體例等。
校勘之法,可大別爲內證、外證。內證亦稱本證,即求證於本書以內,從本書或本篇文字、訓詁、音韻、語法、修辭、義例等方面發現異同,糾正訛謬;外證亦稱旁證。乃求證於本書以外的一切記載。近人陳垣將校勘方法歸納爲對校、他校、本校、理校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