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甲狀腺癌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0月26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腫瘤專業3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8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甲狀腺癌、結腸癌和胃癌等腫瘤專業3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甲狀腺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甲狀腺癌(ICD-10:C73 ,D09.301)
行腺葉及峽部切除或全甲狀腺切除術,同期頸淋巴結清除術(ICD-9-CM-3:06.2-06.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UICC甲狀腺癌診療規範2008年版》,《AJCC甲狀腺癌診療規範2008年版》,《NCCN甲狀腺癌臨牀實踐指南》(中國版,2008年第一版)
1.症狀及體徵:聲音嘶啞,體格檢查有甲狀腺結節,有或無頸部腫大淋巴結;
2.影像學:主要依靠彩超診斷,其他如CT、MRI及SPECT等可提供參考;
3.病理:組織病理診斷或術中冰凍活檢診斷,有條件者提倡針吸細胞學檢查(濾泡癌除外)。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UICC甲狀腺癌診療規範2008年版》,《AJCC甲狀腺癌診療規範2008年版》,《NCCN甲狀腺癌臨牀實踐指南》(中國版,2008年第一版)
甲狀腺癌可以分爲乳頭狀癌(PTC)、濾泡癌(FTC)、髓樣癌(MTC)和未分化癌(ATC),根據不同類型實施治療方案:
1.原發竈處理:
(1)一側腺葉及峽部切除,及同側V1區探查,清掃轉移淋巴結;
(2)全甲狀腺切除及雙側V1區清掃(雙側有癌竈,或高危病例)。
2.頸部淋巴結處理:頸淋巴結證實有轉移者行同側或雙側頸淋巴結清掃(II—V1區),N0者可以觀察。
3.姑息性手術和/或氣管造瘻術:適用於腫瘤晚期無法徹底切除者。
4.其他術式:如具備手術條件,對累及周圍組織、器官的患者,行擴大切除及修復術。
5.其他治療:
(1)131I治療:適用於全甲狀腺或近全甲狀腺切除後的PTC及FTC,大多用於已有肺轉移及骨轉移者。
(2)TSH抑制治療:TSH應控制在0.1μIu/L以下。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5-2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73 ,D09.301甲狀腺癌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4-5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型、凝血功能、血鈣、血磷、甲狀腺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針吸病理或會診病理。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甲狀腺和頸部CT或MRI,胸部CT,PET-CT,上消化道造影,肺功能,超聲心動圖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5-6天。
1.麻醉方式:全麻。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3.術中病理:冰凍(必要時)。
4.術後病理:病理學檢查與診斷包括(1)切片診斷(分類、分型、分期);(2)免疫組化(必要時);(3)分子生物學指標(必要時)。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0-14天。
3.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10 (十)出院標準。
1.傷口癒合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2.不能耐受規範根治性手術的患者,酌情適當縮小手術範圍。
3.晚期已有遠處轉移的PTC及FTC患者,行全甲狀腺切除術,術後給予131I治療。
4.甲狀腺癌通常對外照射放療不敏感。但對於有術中無法徹底切除的殘餘癌竈者,不能經手術或131I治療的局部晚期患者,以及有骨和肺轉移竈患者,可考慮採用外照射放療。
4.2 二、甲狀腺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甲狀腺癌(ICD-10:C73 ,D09.301)
行部分腺體及峽葉切除或全甲狀腺切除術,同期淋巴結清除術(ICD-9-CM-3:06.2-06.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5-2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4-5天 (手術準備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檢查單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完善診療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病歷記錄 □ 完成“術前準備”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型、凝血功能、血鈣、血磷、甲狀腺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針吸病理或會診病理 | 長期醫囑: □ 同前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必要時行PET-CT檢查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同前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 □ 擬明日在全麻下行甲狀腺葉加峽部切除或全甲狀腺切除,淋巴結清除術 □ 明晨禁食水 □ 明晨留置尿管 □ 手術區域皮膚準備 □ 備血(必要時) □ 其他特殊醫囑 |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實施相應級別護理 | □ 晨起空腹留取化驗 □ 實施相應級別護理 □ 給予心理疏導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5-6天 (手術日) | 住院第6-7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第7-8天 (術後第2天)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 上級醫師查房,對手術及手術切口進行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手術切口感染 □ 完成病歷書寫 | □ 完成病歷書寫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全麻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禁食水 □ 頸部引流接袋記量 □ 尿管接袋記量 □ 記出入量 臨時醫囑: □ 術後 小時後半臥位 □ 心電監護 □ 吸氧 □ 止痛(必要時) □ 補液 □ 抗菌藥物,手術時間超過2小時者,術中追加使用一次 | 長期醫囑: □ 外科全麻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半流質飲食 □ 頸部引流接袋記量 臨時醫囑: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止痛(必要時) □ 補液 □ 補鈣(必要時) □ 抗菌藥物 □ 拔尿管,停記出入量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食 □ 頸部引流接袋記量 臨時醫囑: □ 測HR、BP □ 補液 □ 補鈣(必要時) |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晨起完成術前常規準備 □ 全麻復甦物品準備 □ 執行一級護理及麻醉術後護理常規,禁食水 □ 書寫重症護理記錄 □ 負壓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 執行級別護理 □ 半臥位 □ 書寫護理記錄 □ 負壓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術後心理護理和生活護理 | □ 執行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書寫護理記錄 □ 負壓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用藥及相關治療的指導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8-9天 (術後第3天) | 住院第9-14天 (術後第4-9日) | 住院第15-20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切口癒合不良情況,決定處理措施 □ 完成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切口癒合不良情況,決定處理措施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根據頸部引流液情況,拔除引流管 | □ 根據術後病理進行最終病理分期,制訂進一步治療計劃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食 □ 頸部引流接袋記量 臨時醫囑: □ 測HR、BP □ 酌情補液 □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複查 □ 根據情況行胸片、頸部超聲、CT檢查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傷口換藥 □ 拔引流管(24小時引流量≤50ml) | 臨時醫囑: □ 拆線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執行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書寫護理記錄 □ 負壓引流管的觀察與護理 □ 用藥及相關治療的配合及指導 | □ 執行級別護理 □ 飲食指導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書寫護理記錄 □ 拔除負壓引流管後的觀察與護理 □ 用藥及相關治療的指導 | □ 出院康復指導 □ 出院用藥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