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靜脈曲張硬化劑注射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靜脈曲張硬化劑注射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根據“硬化劑治療下肢靜脈曲張(中國)專家指導意見”,我們建議以下靜脈類型疾病可採用硬化劑注射療法:
下肢淺靜脈曲張(管徑《 8mm)
分支靜脈曲張
網狀靜脈曲張
靜脈曲張治療後殘留和復發
靜脈畸形(低流量)
4.1.2 (二)診斷依據。
1.病史:有明確靜脈曲張病史(關注有無靜脈曲張手術或硬化劑治療病史,採集的靜脈疾病嚴重程度和臨牀資料進行CEAP分級)
2.症狀體徵:查體符合淺靜脈曲張表現(站立時下肢淺靜脈(包括大隱靜脈及小隱靜脈)迂曲擴張,伴或不伴皮膚色素沉着、瘙癢、水腫、潰瘍)
3.輔助檢查:(淺靜脈、深靜脈及交通支通暢、管徑及反流情況)提示靜脈瓣膜功能不全,確定病理性反流的部位
4.鑑別診斷:深靜脈血栓形成後綜合徵,血栓性靜脈炎,下肢淋巴管炎等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存在下肢淺靜脈曲張(臨牀分期處於中早期,具體見適合對象)
2.無相關禁忌症(過敏,深靜脈血栓或肺栓塞,重度感染,長期臥牀患者,存在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血管發育畸形如症狀性卵圓孔未閉等)
4.1.4 (四)標準住院日。
1-2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生化、凝血功能+D-二聚體、免疫四項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硬化劑注射治療。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無需使用
4.1.8 (八)手術日。
入院1-2天
4.1.9 (九)術後恢復。
術後需觀察半小時有無過敏反應,並做好抗過敏的準備工作。術中術後要求患者反覆足部背曲,以有利於祛除進入深靜脈的硬化劑,術後使用彈力包紮並囑患者適當行走,3-5天后改爲穿彈力襪治療。
4.1.10 (十)出院標準。
患者硬化劑注射後若無明顯不良反應(過敏、注射部位局部疼痛、腫脹、硬結、心血管反應、噁心、暈眩等),可考慮出院。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嚴重基礎疾病可能對手術造成影響者,術前準備時間會延長。
術後出現傷口感染及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併發症時,住院恢復時間相應延長。
靜脈曲張較重,或伴發較重的皮膚營養障礙(皮炎、色素沉着、瘙癢、大面積潰瘍),單純硬化劑注射效果不佳,需結合手術治療或激光治療
4.2 二、臨牀路徑執行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下肢淺靜脈曲張(ICD-10:);行下肢靜脈曲張硬化劑閉合術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