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寶片

中成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jīn shuǐ bǎo piàn

2 金水寶片藥典標準

2.1 品名

金水寶片

Jinshuibao Pian

2.2 處方

發酵蟲草菌粉(Cs-4)500g

2.3 製法

發酵蟲草菌粉(Cs-4),加入適量的輔料,混勻,製成顆粒,乾燥壓制成1000片,包薄膜衣,即得。

2.4 性狀

本品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淺棕色至棕色;氣香,味微苦。

2.5 鑑別

(1)取[含量測定]項下的備用續濾液9ml,蒸乾,殘渣加稀乙醇5ml使溶解,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腺嘌呤對照品、腺苷對照品和尿苷對照品,加稀乙醇製成每1ml各含2mg的混合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0μl、對照品溶液1μl,分別點於同一以含4%磷酸氫二鈉羧甲基纖維素鈉溶液爲黏合劑的硅膠GF254薄層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異丙醇—水—濃氨試液(8:2:6:0.3:0.2)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置紫外光燈(254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2)取本品2片,除去包衣,研細,加水10ml,加熱至沸,濾過,濾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亮氨酸對照品、丙氨酸對照品和纈氨酸對照品,加水製成每1ml含亮氨酸丙氨酸各1mg、含纈氨酸0.5mg的混合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3μl、對照品溶液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冰醋酸—水(4:1:1)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茚三酮試液,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3)取甘露醇對照品,加稀乙醇製成每1ml含9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鑑別](l)項下的供試品溶液3μl及上述對照品溶液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異丙醇乙酸乙酯—水(9:6:2)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茴香試液,在130℃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2.6 檢查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D)。

2.7 含量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D)測定。

2.7.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以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含2%四氫呋喃磷酸緩衝溶液[0.066mol/L磷酸二氫鉀溶液—0.066mol/L磷酸氫二鈉溶液(2:3)]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60nm。理論板數按腺苷峯計算應不低於2500。

2.7.2 對照品溶液的製備

腺苷對照品約10mg,精密稱定,置25ml量瓶中,用稀乙醇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2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每1ml含腺苷8μg)。

2.7.3 供試品溶液的製備

取本品20片,除去包衣,精密稱定,研細,取約1g,精密稱定,置具塞錐形瓶中,精密加入稀乙醇20ml,密塞,稱定重量,超聲處理(功率250W,頻率33kHz)30分鐘,放冷,用稀乙醇補足減失的重量,搖勻,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1ml,置1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

2.7.4 測定法

分別精密吸取對照品溶液與供試品溶液各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測定,即得。

本品每片含腺苷(C10H13N5O4)應爲1.0~1.8mg。

2.8 功能與主治

補益肺腎,祕精益氣。用於肺腎兩虛精氣不足,久咳虛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疫軟,月經不調陽痿早泄慢性支氣管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高脂血症肝硬化見上述證候者。

2.9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用於慢性腎功能不全者,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醫囑。

2.10 規格

每片重0.75g

2.11 貯藏

密封

2.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3 金水寶片介紹

3.1 藥品類型

中藥

3.2 藥品名稱

金水寶片

3.3 藥品漢語拼音

3.4 藥品英文名稱

3.5 成份

3.6 性狀

3.7 作用類別

3.8 適應症/功能主治

補益肺腎、祕精益氣。用於肺腎兩虛精氣不足,久咳虛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軟,月經不調陽痿早泄

3.9 規格

每片重

0.75克

3.10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醫囑。

3.11 禁忌

3.12 不良反應

3.13 注意事項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發熱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4周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4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3.15 藥理作用

3.16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