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新資源食品
mǎ kā fěn
瑪咖粉由衛生部於2011年5月18日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3號批准爲新資源食品。
瑪咖粉
Lepidium meyenii Walp
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根莖
以瑪咖爲原料,經切片、乾燥、粉碎、滅菌等步驟製成。
≤25克/天
淡黃色粉末
≥10%
≤10%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籤、介紹中應當標註不適宜人羣和食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