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方出《百一》卷十一,名見《普濟方》卷一九七
3.1 方名
3.2 組成
常山(如雞骨者)、青皮(去瓤)、烏梅(去核)、檳榔(如雞心者)、草果(去皮)、甘草(炙)各等分。
3.3 主治
3.4 用法用量
每服2大錢,用水、酒各7分,同煎至7分,去滓,當發日五更初溫服了,睡片時。
3.5 加減
寒多,加酒退水;熱多,退酒加水。
3.6 製備方法
上爲粗末。
3.7 用藥禁忌
忌熱物半日。
常山(如雞骨者)、青皮(去瓤)、烏梅(去核)、檳榔(如雞心者)、草果(去皮)、甘草(炙)各等分。
每服2大錢,用水、酒各7分,同煎至7分,去滓,當發日五更初溫服了,睡片時。
寒多,加酒退水;熱多,退酒加水。
上爲粗末。
忌熱物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