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趨避衝突(approach-avoidance conflict)是對含有吸引與排斥兩種力量的同一目標予以選擇時所發生的心理衝突。例如,吸毒上癮的人,可能受到強烈吸引而趨向接受某種治療但又害怕經歷戒除過程並回到一種寂寞無聊的生活,因而會產生心理衝突。它是德國心理學家K.勒溫所設想的三種基本衝突類型的一種。他利用"矢量"這一概念表示對象吸引力的方向和強度。假如只有一個矢量衝擊某人,其就會沿着這一矢量所指的方向移動;假如有兩個或更多的矢量以不同的方向驅動這個人,有效的移動就是它們的合成力,假如兩個等量的矢量在起作用,結果就是一種衝突。他認爲基本的衝突有"趨避衝突"、"雙避衝突"、"雙趨衝突"三種。他對沖突的分析也承認有更復雜的情境類型的可能性,允許有兩種或更多的目標和幾種可供選擇的道路。其特徵是一種穩定的平衡,因離開目標的一定距離時,正力和負力是平衡的。假如人們想向正目標移動,這一情境中的負力就產生排斥作用,因而這時運動的可能性最小。美國米勒(N.E.Miller)於1944年曾訓練大鼠沿一條小徑跑向一個食物箱,並接着在大鼠喫食時給予電擊,即產生趨避衝突。在下一次試驗時,大鼠跑向目標的速度就變慢了,並在目標前立即停下來。大鼠停下來的地方便是平衡點(即趨向和迴避傾向相等而達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