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龍掌口含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龍掌口含液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龍掌口含液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苗醫:
中醫:散瘀止血,除溼解毒,消腫止痛。用於口臭,複發性口瘡(口腔潰瘍),牙齦炎,牙周炎。
【規格】
每瓶裝240毫升
【用法用量】
漱口,一次10毫升,每次含漱2分鐘吐去,一日4次。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1.本品僅供含漱用,含漱後應吐出,不得嚥下。
2.忌菸、酒及辛辣、油膩食物。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