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病潮熱

中醫病證名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tāi bìng cháo rè

2 註解

胎病潮熱   病證名。出《普濟方》。兒在胎中,孕母曾患瘧疾,或爲熱邪所傷,兒受其氣,生後出現潮熱,熱來之前,身體寒戰牙關緊急。治宜調其陰陽陰陽和則熱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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