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赤

中醫病證名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tāi chì

2 註解

胎赤   病證名。出《證治準繩·幼科》。初生兒頭面肢體皮膚發赤,多因胎中感受熱毒所致。治宜清熱和血,用清熱解毒湯。如小兒出生之初,由於皮膚嬌嫩,驟與外界接觸,出現鮮紅色斑者,數天後可自行消退,不必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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