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攻於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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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yù gōng yú bǔ

2 註解

寓攻於補虛實雜病症的治療法則之一。寓,寄託。把攻之目的,寄託於補法。如產後胞衣不下氣虛者,常採用針補關元三陰交獨陰等穴,以下胞衣。[1]

寓攻於補虛實雜病證的治療法則之一:

①指把攻之目的寄託於補法中。如胎死腹中屬於氣虛不足的患者,用黃芪開骨散以下死胎

②在補劑中加入一、二攻邪之藥。《溫病條辨·中焦篇》:“應下失下,正虛不能運藥,不運藥者死,新加黃龍湯主之。”

3 參考資料

  1. ^ [1]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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