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與精神病學
zhì lì shāng shù
IQ
智力商數簡稱智商(IQ)。測量個體智力發展水平的一種指標。最早由德國心理學家施太倫(L.W.Stern)提出,是智力年齡除以實足年齡所得商數,即爲智力商數,或比率智商。如果一個兒童智齡與其實足年齡相等,他的智力商數爲1.25。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L.M.推孟制訂的"斯坦-比內智力量表"中正式引用了智力商數並加以改進。推孟爲去掉商數的小數,將商數乘以100,用IQ代表知商,其公式爲
IQ=MA/ CA×100
式中MA爲智齡,CA爲實足年齡。CA也叫歷齡,是用測驗年月日減去年月日所得的年齡。智商可用以比較兒童智力水平。凡智商大於100,則表示他的智力發展水平較高;若低於100,則表明較低。以上公式是比率智商的計算公式,後來還發展了離差智商的概念和離差智商計算公式(IQ=100+15 (X-M)/SD)。智力以IQ的分類,通常是:
140以上 非常優秀(天才)
120~140 優秀
110~120 中上(聰穎)
90~110 中等
80~90 中下(遲鈍)
70~80 臨界狀態(近愚)
70以下 智力缺陷
一般認爲智商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在良好的環境、教育和主觀努力下,可有一定程度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