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荟

芦荟

(宋《开宝》)

【校正】自草部移入此。

【释名】奴会(《开宝》)、讷会(《拾遗》)、时珍曰︰名义未详。

藏器曰︰俗呼为象胆,以其味苦如胆也。

【集解】曰︰芦荟生颂曰︰今惟广州有来者。其木生山野中,滴脂泪而成。采之不拘时月。

时珍曰︰芦荟原在草部。《药谱》及《图经》所状,皆言是木脂。而《一统志》云︰爪哇、三佛齐诸国所出者,乃草属,状如鲎尾,采之以玉器捣成膏。与前说不同,何哉?岂亦木质草形乎?

【气味】苦,寒,无毒。

【主治】热烦闷,胸膈间热气,明目镇心,小儿癫痫惊风,疗五杀三虫及痔病,解巴豆毒(《开宝》)。主小儿诸疳热(李权)。研末,敷齿

【发明】时珍曰︰芦荟,乃厥阴经药也,其功专于杀虫清热。以上诸病,皆热与虫所生故也。

浸炙

【附方】新一。

小儿脾疳︰芦荟、使君子等分,为末。每米饮服一、二钱。(《卫生易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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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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