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短集之二)
百一方治目痛累年,或三、四十年,方∶取生螺一枚,洗之,内燥抹螺口开,以一枚,纳螺口中,令其螺饮,以绵注取汁,着 中。
孙真人∶合菜食治心痛。
有小毒。蚀疮有根者,亦主外野鸡病,并敷疮上,在簇上乌臭者。白死蚕,主白游。赤死蚕,主赤游。并涂之。游,一名疹也。
主妇人产后肠中痒不可忍。以袋安所卧褥下,无令知之。
主小儿口中热疮,研灰为末,敷口疮上。煮汁服,疗蛊毒。岭南有食锦虫,屈如指环,食故绯帛锦,如蚕之食叶。
主人在牢狱日,经赦得出,候赦日,于所被囚枷上合取,将为囚缝衣,令犯罪经恩也。
一名苟汁,取膏滴耳中,令左右耳彻,出潮州,似蛇,有四足。大主聋也。
所用同前。似小蜂,黑色,一足。连树根不得去,不能动摇。五月采取,出岭南。
又有独脚蚁,功用同蜂。亦连树根下,能动摇,出岭南。
有小毒。主传尸鬼疰,如夜行虫而小,亦未可轻用也。
有毒。主一切疔肿,附骨疽蚀等疮,宿肉赘瘤,烧为末,和腊月猪脂敷之。亦可诸药为膏,主疔肿出根。似蜘蛛,穴土为窠。《尔雅》云∶ (音迭)蜴(音荡)。
郭注云∶ 也。穴上有盖,复穴口,今呼为颠 虫,河北人呼为 蜴,音蛭螗,是处有之。
崔知悌方∶云∶主疔肿为上。
有小毒。主溪毒及游蛊,烧末,服一、二钱匕。似虾蟆,生南方∶溪石间,尾三、四寸。
有毒。令人不渴,杀鸡犬。长寸许,四脚,群游水上,水涸即飞,亦名水马。非海中主产难之水马也。
无毒。令人易产,取角,临时执之。亦得可烧末服少许,虫如啮发,头上有角。
无毒。主小儿饮乳后吐逆,不入腹亦出。破芦节中,取虫二枚,煮汁饮之。虫如小蚕。小儿呕逆与 乳不同,宜细详之。 乳,乳饱后 出者是。
无毒。主飞尸游蛊。生食,以姜、醋进之,弥佳。生永嘉海中,味辛辣如蓼,故名蓼螺。
味咸,平,无毒。主赤白毒痢,蛊毒下血,五野鸡病,恶疮。生东海,一如蛇,常在水中浮游,炙食,亦烧末服一、二钱匕。
带之主刀刃不伤。亦云令人有媚。生南海山水中,大如钱,腹下赤如血。云在水中着水马脚,皆令仆倒耳。
味甘,平,无毒。主热气,消食。杂昆布为羹,主结气。生新罗,蛤之类,罗人食之。
有大毒。着皮肉肿起,杀癣虫,食恶疮息肉,剥人面皮,除印字,印骨者亦尽。虫如中蚁大,赤色,腰中青黑,似狗 ,一尾尖,有短翅,能飞,春夏时有。
主脑裂,人大热,发头热者,令脑缝裂开。取黑虱三、五百,捣碎敷之。又主疔肿,以十枚置疮上,以荻箔绳作炷,灸虱上,即根出。反脚指间有肉刺疮,以黑虱敷,根出也。
太平广记∶出《酉阳杂俎》。人将死,虱离身。或云∶取病虱于床前,可以卜病之将死,虱
味甘,寒,主牙齿 痛,口中疮,含之,蜂如小指大,正黑色。啮竹为窠,蜜如稠糖,酸甜好食。《方∶言》云∶留师,竹蜂也。
头大毒,尾良,当中有约,从约断之。用头合毒药,药人至死。岭南人名为蓝药,解之法,以尾作脯,与食之即愈。蓝蛇如蝮,有约,出苍梧诸县。头毒尾良也。
见之令人不吉。大如指,一头无目无口,二头俱能行。出会稽,人云是越王弩弦。
昔孙叔敖埋之,恐后人见之,将必死也。人见蛇足,亦云不佳。蛇以桑薪烧之,则足出见,无可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