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酌“十八反”和“十九畏”

  中医在几千年的尝试和应用过程中,总结出了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配伍禁忌,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十八反”和“十九畏”。

  “相反为害,深于相恶性”,相反的药物应用在同一剂药方里,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中医在几千年的尝试和应用过程中,总结出了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配伍禁忌,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十八反”和“十九畏”。

  五代后蜀时的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十八反的内容是: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贝母瓜蒌半夏、、白及藜芦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之前已备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十九畏的内容是:硫黄朴硝水银砒霜狼毒密陀僧巴豆牵牛丁香郁金川乌草乌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五灵脂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对于—— 卜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等均合用甘草海藻;十香是将丁香郁金同用;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以甘草同甘遂并列:大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毒性明显增强:又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则毒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