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4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有关高等中医药院校、有关学术团体:
现将《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1、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2、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3、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考试考核办法
湖南省卫生厅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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