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夏金元时期临床各科成就

  内科杂病

  (一)内科杂病治疗上的百花齐放

  热证治验与辨证论治刘完素以火热立论,故在临证上重视辛凉解表、表里双解、急下存津、清热解毒等治则,在具体运用时,从表里两个方面,提出医疗火热病的一套方法,尤其对使用寒凉药有其独到的经验。这对当时南方和剂局方盛行,惯于习用辛燥温热的时弊,无疑起到纠偏和补其未及的作用,刘完素对内科杂病具有丰富的治验,并时有创见。如他对咳嗽的证治,角色在病机分类和治疗用药上都颇有见地,关于消渴,着重在治法上按其上、中、下三消分治,治上消用洗冤集录》以后,对世界法医学的又一重大贡献。

  儒吏考试程式所反映的元代法医学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

  1、活体损伤的检验原则考试程式作为一种例行的检验报告格式,要求准确记载活体损伤的性质,记录其存在的部位、大小及程度,并推定凶器的性质,有意义的是关于损伤程度的记载,如眼部损伤二例,其一见“其睛已损,神水散尽,全不见物,久远不堪医治”,属于不能平服的“瞎一目”;其二见“瞳人亏损,微见物,其目已眇”属于眇一目,根据这种损伤程度的检查,即可据刑律处以相应的刑罚,如眇一目,徒一年;瞎一目不能平服者,徒三年。

  程式中所记载的这种检验活体损伤格式,是迄今已知最早的格式,它标志着我国古代的活体损伤检验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尤其是从保辜检验例可以看出,验法以后,到了保辜限期,就要检查伤势是否平服。如未平服,还要确定其程度属于残疾、废疾还是笃疾,以便按律治罪。这种联系保辜的检验报告是第一次发现,有重要的医学的和法医学的意义。

  2、物证考试程式中的物证,主要是凶器的检验,详细描述了收缴的皮条、砖石、棍棒、手刀、弓箭等的性质,确定其是否属于应禁军器,能否致人性命,生动地说明了我国古代检验凶器的方式方法。值得注意的还有关于毒物、毛发、牙齿的检验报告,这些都是我国古代物证检验的最早报告,毒物检验,过去只知道银钗、卵白验毒法,程式所记载的却是检验毒物本身,结合本草的记载,判定其是否有毒,其科学性远大于前两种方法,这在毒物检验上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