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的几点看法
我国自从药品管理法颁布以来,审批的中药新药已不少,有许多确有疗效的新药已广泛地应用于临床,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药品高附加值的利润,致使我国百业从药,鱼目混珠。在国际“草药热”的大趋势下,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草药将进行立法,把草药作为治疗药物纳入医疗保险而不再是仅作为营养补剂和替代药物,无疑给“草药热”添了把火。为此,我国在“九五”科技攻关计划、攀登计划、“973”计划中都对中药的研究开发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大力支持。特别是“九五”计划的重点项目——高效优质的复方药物的研究开发,选中了6复方进行中药国际化的示范性研究,以期通过它们的研究开发,找到一个现代中药研究开发的模式或样板,推进我国的中药研究开发与世界接轨。
结合自己在中药复方研制工作中的一点体会,参照美国FDA的植物药草案(未公布)、WHO、法国、德国等对植物药的要求,及我国的新药审批要求,谈谈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看法仅供参考。
1 我国审批要求与其它国家相比有不足之处
1.1 药材原料的来源
我国的中药材市场十分混乱,伪劣药材充斥市场。许多药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一味地购买价格低廉的药材进行生产投料。众所周知,中药材的质量取决于生长条件(如阳光、灌溉、施肥、土质、地理环境,等等),采收季节,加工方法等因素,因此,中药才有道地性的问题。虽然在我国许多品种已变野生为家种,但是药农的经验、种子的优劣等也将严重影响所产中药材的质量。
在国外,考虑到草药质量环境受因素影响极大,而采用大规模的种植基地。这样选择优良品种后的规模种植,定时采集,固定干燥加工方法等,既有利于工业化生产,又基本保证了药源质量的基本恒定。因此建议我国在新药审批中应规定:药源产地、产地的资源情况、供药人、供销合同、药材验收质量分析报告、产地种植资料(包括土质分析,杀虫剂应用,施肥等)、种植地的录象或照片等、采集部位及其要求、产
地加工资料(干燥方法、浸润条件、切制方法、饮片干燥方法)、贮藏条件、运输要求等。以便使质量不稳定、不可控的原料为质量相对稳定,相对可控的原料,保证下一步的GMP(优质的生产规范)生产的原料质量。
1.2 Ⅲ~Ⅴ类药的化学成分和有效成分可知率
我国新药审批对Ⅱ类中药新药的化学成分或有效成分的要求较高(Ⅰ类新药几乎与化学药无差别,在此不谈),特别是对中药注射液的要求高。但对Ⅲ~Ⅴ类新药的要求太低,这使得一些中药新药几乎是低水平重复,这样的例子很多。
在中药新药的标准制定中,应严格按照新药的“八字”方针进行,即:“安全、有效、可控、稳定”。有人说:中药的化学成分复杂,复方的化学成分更复杂,没法控制……植物药复方不是没有可控的先例,在德国,是用各种单味药提取物进行配制的方法解决的;在日本,是合煎过程的GMP控制的,在FDA的植物草案中同时认可这两种方法的制作过程(只是药材严格控制加上全过程的GMP质量控制)。
那么如何建立中药复方这个复杂的混合物的质量控制呢?在德国采用有效成分的定量控制,如银杏提取物EGB761要求银杏总黄酮类≥24%,总银杏内酯类≥6%,再加上其它毒性成分、灰份、水分、重金属、杀虫剂残留、微生物等的限量进行控制,和指标性成分加指纹图谱的质量控制方法,如贯叶青蒿素、靛玉红、联苯双酯等。对先导化合物进行系列结构修饰或改造,有可能发现新的化学药品,这一点许多从事合成药研究的人很清楚。需要强调的是:从中药或中药复方——这个临床已证明有效的“东西”中去寻找“谁”更有效,要比许多发达国家那样无目的的广筛发现新药的机率和机会大得多。
综上,只要我们抓住中医药这个宝库,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多学科的有机配合和协调,我国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新药研究开发必将另辟蹊径,领导或在部分领域领导世界新药研究的方向。
王智民(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北京 100700)
肖诗鹰(科技部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北京 100089)
[参考文献]
[1]王智民,杜力军,毕开顺.中药新药学系列探讨——中药药效评价的“水闸门法”.北京:第四届中国新医药博士论坛.1999.
[2]王智民.现代中药的化学研究方法.中国中药杂志,2000,2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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